机电抗震支架-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
《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》是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和标记、材料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。本标准适用于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,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-9度的建筑给水、供暖通风与空调、电器、燃气与消防等系统的管道抗震支撑系统。
《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》CJ/T476-2015是国家强制性规范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981-2014的延伸和补充,是规范和引导行业机制的产品标准。它为建筑机电工程抗震产品的设计、制造提供了依据,同时规定了产品满足抗震设计需要进行的试验、检验等要求。
这一标准的颁布,不仅意味着国家强制性规范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(全国90%以上区域)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,同时也对约束生产企业、施工企业等履行标准化进程,引*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和保障。